专业团队
Professional Team
×
手指长按二维码
选择识别图中二维码
陕西|行政复议机关不履职|ZW029XZ1034|上诉人律师
- 案件性质:
行政复议机关长期不恢复复议处理程序,律师代理群体性案件并成功在二审逆转胜诉 - 上榜理由/亮点:
1.364个复议申请人向省政府提出行政复议,请求撤销市政府将集体土地转为国家所有的确权决定。后行政复议机关作出中止行政复议决定后,因各方协调未果,复议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关递交恢复行政复议审理的申请,但行政复议机关长期不予恢复。因此,复议申请人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一审法院以该案处于行政复议审理而不得向法院起诉为由,驳回复议申请人的起诉。
2.上诉人律师代表364个当事人提起上诉,上诉理由突出重点、抓住要害,立论与驳斥充分;并且,通过律师在二审阶段的代理工作,成功说服二审法院认定:行政复议机关怠于履行复议职责行为与中止复议行为的构成要件并不相同,不能将当事人所诉的怠于履行复议职责行为违法等同于对中止复议行为不服;行政复议机关在中止事由消除后不及时恢复复议程序,在实际上会对当事人进一步寻求司法救济产生非正常的阻断,势必会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不法的侵害,特别是在复议中止时间已极为不合理的情况下,中止行为必将对复议申请人的合法权利的保护造成延宕。
3.最终二审裁定撤销本案一审裁定,并指令一审法院继续审理。案件处理可以体现出上诉人律师的强对抗能力、受托尽职度与综合策略应用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