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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侵害技术秘密|ZW010ZC1048|上诉人律师
- 案件性质:集体跳槽引发侵害商业秘密天价索赔,终审改判创国内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新高。
- 上榜理由/亮点:集体跳槽遭致6亿赔偿,创国内侵权赔偿新高
1.案情回溯:被告以高薪等手段诱使原告方近40名高管及技术人员集体跳槽,并将相关技术秘密带至被告,故原告起诉索赔21亿元。
2.案件逆转:案件历时四年,历经上海高院一审、最高院二审,最终获最高院改判支持。一审仅认定被告侵害5套图纸技术秘密,判赔经济损失500万元;二审上诉人代理律师推动最高院全面改判,扩大认定被告侵害全部技术秘密,判赔经济损失超6亿元,赔偿总额创国内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新高。
3.破局关键:代理律师精准锚定“技术秘密保护范围”与“举证责任转移”两大突破口,推动最高院明确将图纸全部技术信息及数模纳入商业秘密保护范畴,确立“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离职+短时间产出+实质性相似”的事实推定规则,进而成功主张惩罚性赔偿。
4.本案从技术秘密范围的精准界定、举证责任的有效转移、侵权获利的精细计算,到惩罚性赔偿的成功适用、停止侵害责任的创造性设计,充分体现了上诉人律师在重大复杂技术秘密案件中的系统化诉讼策略与强对抗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