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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榜案例-被告律师|ZW028MM1005|案例管辖:北京|执业律所:成都

  • 案件性质:
    宾利车购买者起诉汽车销售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上榜理由/亮点:
    1.贵州高院一审判决汽车销售公司退还购车款550万元,并支付车辆价款三倍的惩罚性赔偿金1650万元,但被告律师在二审逆转此案。
    2.二审被告律师申请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派员出庭作证,并且,二审认定汽车销售公司私自处理“关于车辆漆面瑕疵”不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二审认定汽车销售公司私自处理“关于3万多元窗帘问题”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但从“合同是否对此存在专门约定”、“问题是否严重及相应处理措施是否复杂”、“是否给消费者造成较大不利影响“等角度,认定本案不存在消费者缔约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形,汽车销售公司并无隐瞒问题及处理记录的主观故意,进而认定汽车销售公司虽一定程度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但尚不构成欺诈。
    3.二审最终撤销消费者全面胜诉的一审判决,并判决汽车销售公司赔偿金额为11万元,驳回消费者的其他诉讼请求。
    4.本案能体现出律师的专业突破贡献度、受托尽职度与综合策略应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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